东南光电: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东南光电资讯
2024-04-26 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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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1431 证券简称:东南光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431 东南光电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何立光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日芳女士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04)。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予以汇报。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4年经营计划作了框架性安排,并制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决定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且具备良好的职业水平,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续聘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吉
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58,046,580.26 元,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47,047.3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56,441,000.00 元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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