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8
证券代码:831428 证券简称:数据堂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管理办法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堂”
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
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目的为实现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团结和稳定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任何人不得利用本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计划。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四条、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四)公司主办券商应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合法合规专项意见,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披露;
(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或与参与员工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六)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法律依据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第六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
1、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挂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其他对公司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
2、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挂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3、参与对象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通过自身合法薪酬、或通过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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