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易名商:出售资产公告
快易名商资讯
2022-06-10 15: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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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10


证券代码:831423 证券简称:快易名商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快易名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快易名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快易名商”)控 股 51%子公司北京快易天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易天地”)持有 上海快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颉企管”)100%的股权。快颉企管
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快颉企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62,288,994.46 元,净资产为-19,597,733.36 元, 营业收入为 39,029,020.00 元,净利润为-8,151,509.31 元。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及经营安排,拟将持有的快颉企管 90%的股权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博利 芬信息科技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博利芬”)。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子公司快 易天地将持有快颉企管 10%的股权。

快颉企管于 2018 年开展灵活办公空间业务,2021 年因快易名商执行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导致快颉企管账面利润情况大幅亏损且资产负债 率大幅增加,经与快易天地合资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将快颉企管出售。

新租赁准则的实行,在快易名商实际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背景之下, 直接推高公司当期的资产负债率,降低当期净利润和净利润率。考虑到租赁准 则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在不断提升项目自身的营运效益的同时,公司 正在积极调整业务模式,加大轻资产模式、合资运营模式的比重,从自投自营 项目逐步调整为管理输出的策略。针对存量项目中,短期内受新租赁准则影响 较大的项目,公司采取适时出售,出售后公司仍然为项目提供资产管理及物业
管理服务的策略,从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提高投资人 资产回报率。

快颉企管前期投资主要为快易名商与快易天地的股东借款投入,出售后将 通过快颉企管归还借款回收投资成本,考虑到快颉企管现有经营性现金流不足 以在短期内归还股东借款,所以在快易名商作为运营管理方的前提下,快易名 商与快易天地均同意与快颉企管签署长期借款协议。上述情况因公司控股子公 司快易天地在股份转让前持有快颉企管 100%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则,快 颉企管在十二个月内属于公司关联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6)。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 及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 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及“公众公 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 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 购买、出售的,在计算相应指标时,应当以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挂 牌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期末净资产额作为分母;在 计算分子时,最近一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财务数据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资产净额为准。”


公司于2021年8月将持有的参股子公司上海新银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银州”)46%的股权以 5,892,521.71 元的价格转让给钱建钢。该次转
让股权是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完成工商股权登记。新银洲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根据新银州的财务报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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