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鸿铭科技资讯
2022-12-14 16: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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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14


浙商证券

关于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作为衡阳鸿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工作,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无法履职 是

2 公司治理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被立 是

案调查或处罚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雷霆先生,作为衡南湘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系衡阳鸿鑫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接到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传唤,主动到案,被娄底市新化县
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新化县看守所。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被立案调查暂无法履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主办券商于 2021年 8 月 4 日发布该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从雷霆先生辩护律师处获悉,辩护律师认为本案被告人雷霆无罪,
申请取保候审未果。雷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被移
送至新化县人民检察院,2021 年 10 月 24 日退回补充侦查,11 月 23 日被补充侦

查送回至新化县人民检察院,2021 年 12 月 24 日已送至新化县人民法院。法院
受理后,于 2022 年 3 月 2 日进行了一次庭前会议,后于 2022 年 7 月 7 日进行了
庭审,但辩护人与公诉人及审判长三方意见不统一。截止目前,法院一直没有做出宣判,该案件未有最新进展。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雷霆先生暂不能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公司生产经营等日常工作由总经理侯爱忠女士负责。
四、 主办券商提示

目前,该事件尚未有明确结论。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进展及公司经营治理情况,并督促公司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与辩护律师的沟通记录。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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