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06
公告编号:2021-102
证券代码:831417 证券简称:ST 峻岭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的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诉人思南峻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南峻岭公司)因与被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峻岭能源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
作出的(2019)黔民终 734 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已立案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出具开庭审理传票。因公司及相关人员未
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予以补充披露。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101)。
公司对延迟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重庆峻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