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兴股份:公司及控股股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摘牌城兴资讯
2023-07-21 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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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21


公告编号:2023-053

证券代码:831415 证券简称:城兴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控股股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

挂牌公司

公司
庄子建设集团(保定)

控股股东

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冀 06 民终 8599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4 月 14 日

案号:(2023)冀 0691 执 50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7 月 20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编号:2023-053

(2022)冀 06 民终 8599 号判决,一、庄子建设集团(保定)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赵大雨借款本金 500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
50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14.4%,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
之日止,加上 2021 年 11 月 1 日之前尚欠利息 18011 元);二、城兴设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庄子建设集团(保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赵大雨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46800 元,案件保全费 5000 元,由庄子建设集团(保定)有限公司负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目前正积极协调处理,全力催收各项款项进行债务清偿。针对后续事宜公司将持续披露进展。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城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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