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1397 证券简称:康泽药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22 日以书面、电话通知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炜龙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在总结 2023 年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40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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