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许昌智能资讯
2024-07-09 17:51:2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0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许昌智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许昌智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于2023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0号)同意注册。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32,5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20,429,681.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9,070,318.69元。截至2024年1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0130号《验资报告》。

2024年1月26日,许昌智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
月24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即4,875,000股)。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民生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许昌智能股票。

许昌智能按照本次发行价格4.6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32,500,000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4,875,0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37,375,000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65,575,000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57%。许昌智能由此增加募集资金总额为22,425,000.00元,扣除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费用(不含税)1,687,060.7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737,939.22元。截至2024年2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95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71,9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22,116,742.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808,257.91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前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
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1 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 11,900.00 11,900.00 5,000.00
产业化建设项目

2 园区综合能源低碳管 7,300.00 7,300.00 4,000.00
控系统建设项目

3 智能光伏发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