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创联合: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智创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更正后)
智创联合资讯
2023-05-10 15: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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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10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智创 合 技 份有 公司

东大会



法律意 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智创联合科技股份有 公司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 书

(2023)万商天勤法意字 352 号

:北京智创 合 技 份有 公司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 “本所”)接受北京智创合技

份有公司(以下 公司 )委托,对公司2023年一次临时 东大会(以下

“本次东大会”) 现场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 “《公司法》”) 现法律、 政法和 性文件以及《北京智创

合技 份有公司 》(以下 《公司 》 )的定,出具本法律意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书,本所指派律师列席了本次东大会,按照律师业公

的业务标准、 德 和勤勉尽 ,对本次东大会 了现场 ,并

核查和 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料和事实。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书所必的料和信息,一切以影响本法律意书的事实和料均
已向本所披;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料和信息均真实、准、完整,不存在

任何 假 、导性 或 大 漏,所有 料上的 字和/或印 均是真实、
有效的,有关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

本法律意书仅对本次东大会的召和召开序、召人和出席人员的
格、 决序和决果的合法有效性发意,并不对本次东大会所审的
案内容及其所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性、完整性或合法性、有效性发
意。


本法律意书仅用于本次东大会 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按照有关
定将本法律意书与本次东大会其他文件一并公告。未本所律师书同意,本法律意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

一、本次东大会的召 和召开序

1、2023年2月 日,公司三届事会十三次会审 《关于提召开

2023年一次临时东大会的 案》,决定召开本次东大会。

2、2023年2月13日,公司事会在全国中小企业份 信息平台发布

《关于召开2023年一次临时 东大会知公告(提供 投)》(以下
“《知》”),《 知》 明了本次东大会的召人、召开日期和时、召

开方式、出席对、会 地点、审事 、登方法、 人及 电 ,

定 权登 日为2023年2月23日。由于本次 东大会 取现场投 和 投 相

合的方式,公司在《知》中对 投的 止时、投流 及方法事

作出了明。

3、本次东大会用现场投和 投相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 东大会现场会 于2023年2月28日14时在北京市 义区 坡白 5

号公司会室召开, 投 中国 上业厅(址: . . )

或关注中国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 业厅”) , 投 止时

为2023年2月27日15时2023年2月28日15时,会时、地点、 案与《知》
一。

4、本次东大会由公司事杨建国先生主持。

上,本所律师 为,本次东大会的召、召开序合《公司法》 法

律、法 、 性文件以及《公司 》的相关定。

二、本次东大会召人和出席人员的 格

1、本次东大会由公司事会召 ,召 人的格 合《公司法》和《公

司 》的定。


2、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本次 东大会的法人 东的 户登 明、法定代

人份明、 东代的授权委托明和份明相关料,并本所律师
的核查, 现场出席本次东大会的东及东代理人共14人,代有决权
的份27,334,255 ,占公司份总数的62.04%。

3、根据中国 券登 有 任公司(以下 “中国 ”)持有人

大会 投 , 中国 持有人大会 投 投的

东共54人,代 有决权的份14,470,027,占公司份总数的32.84%。

持有人大会 投 投 的 东由中国 持有人大会 投

其 东格。

4、现场出席本次 东大会和 投 方式出席本次 东大会的 东及

东代理人合 68人,代 有 决权的 份41,804,282 ,占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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