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创联合:公司章程
智创联合资讯
2022-05-09 15: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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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09

北京智创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五章 董事会......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5
第七章 监事会......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7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7
第十三章 附则......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智创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杨建国、北京世纪铭泰科技有限公司、吴维贵、陈发树、冯涛、王万涛、焦红宁、王巍、韩萱、龚道勇作为发起人,在原北京智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市地方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智创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智创联合

英文名称:Technologies Union Corporation(缩写:TUC)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白马路 59 号,邮政编码:1013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06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基础,敢为天下先,始终走在世界技术潮流的前沿;以质量保证为生命,落实质量体系的每个细节,不以毫发毁全局;以服务国防为己任,认真完成每个项目,不以利益多寡做权衡;以客户利益为根本,履行合同中的每项条款,不以项目大小做取舍。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智慧,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使公司保持正规化、高收益发展。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制造飞机及其零部件;制造飞机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制造航天器及各类运载火箭;制造航天相关设备;制造航空相关设备;制造航空航天器;修理航空航天器;新型材料制品及装备制造;制造高精密、复合材料金属密封件;精密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数控深海石油钻探设备;新型材料的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制造高铁设备;制造高铁配件;制造增材制造设备;制造数控金属成形机床;工业应用软件开发;制造新能源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及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制造泵及真空设备、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金属成形机床、金属密封件、金属结构、阀门、旋塞(不含表面处理作业及铸造工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股东名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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