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许可
对市人大代表王丁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自贸区分局《关于提请许可对福州市人大代表王丁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函》(沪公自贸函〔2018〕9号),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王丁辉涉嫌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许可上海市公安局自贸区分局依法对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王丁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决定于10月29日获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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