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0
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 1-3 月审阅报告》,数据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玉福谢军民
2023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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