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证券代码:831373 证券简称:电科电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5月17日9时00分
结束时间: 2018年5月17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许成富律师、程静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隐秀山居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三)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十)审议《关于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附件一);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6日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康社区新龙路 37号 A栋 3 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昆翔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康社区新龙路 37号
联系电话:0755-84260300,84260303
传 真:0755-84260306
邮 编:518115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如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____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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