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今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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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5 18: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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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5


北京品今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9:3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蔡红兵、易娜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陈硕罡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对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公司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0)、《2018年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1)。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的经营情况,及2019年的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将不对2018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因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八)审议《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其他组织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或其他组织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8:30-9:30
(三)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4号耳东文化产业园2号楼5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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