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1349 证券简称:德运塑业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章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章 第三十二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 第四章 第三十二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
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 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 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 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
的要求予以提供。 的要求予以提供。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等
不得剥夺或者限制股东的法定权利。公司应
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
的知情权、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第四章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章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及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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