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代码:831346 证券简称:木联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
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
公告编号:2018-015
(三)变更原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年4月 24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年4月 24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告编号:2018-015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 本期受影响的 上期列报在营业 上期列报在营业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因 上期重述金额
项目名称 报表项目金额 外收入的金额 外支出的金额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
其他收益 3,375,421.82 4,351,128.14
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资产处置损益列报调整 资产处置收益 13,344.00 -4,183.95 4,183.95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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