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联能:股份回购实施预告公告
木联能资讯
2021-09-01 16:27: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9-01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1346 证券简称:木联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基于现阶段公司暂不计划扩大经营投资,且尚未有其他合适投
资项目。目前公司主要业务较为稳定,经营活动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公司的
货币资金余额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还在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综合考虑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投资者利益,
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的目标。
(二)回购方式: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4.6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000,000股,
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29%-28.57%。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
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27,600,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公告编号:2021-020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或使用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期间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
三、注意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在公司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所持公司的股票。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特此公告!

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