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8
公告编号:2020-095
证券代码:831344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
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778641474F
承诺主体名称 刘志欣、于海燕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对终止挂牌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期满
公告编号:2020-095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刘志欣、于海燕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刘志欣、于海燕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志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海燕任公司董事。
承诺内容:刘志欣、于海燕承诺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以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1、回购相对人: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皓熙新三板 1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王红星、胡国新、邝涛、戴信乐、陈裕芬、张兰平。
2、回购承诺期间: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3、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向公司指定的联系邮箱(ir@3slift.com)发送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回购相对人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投资款银行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的);
3)回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回购相对人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4、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公告编号:2020-095
回购价格基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回购数量,对回购相对人在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回购申请材料的股东,刘志欣、于海燕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