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8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831342 证券简称:大元广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无锡市大元广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大元广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孙艳民主持,公司监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市大元广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票发行拟增资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每股价
格为人民币1.00元,融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具
体内容见《无锡市大元广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
行方案》。
公告编号:2017-025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涉
及的关联方董事邹本文、朱丽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2.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3.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4.公司章程变更;5.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与认购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涉
及的关联方董事邹本文、朱丽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其相关事宜,同意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
公告编号:2017-025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2016年8月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下发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现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大元广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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