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0
公告编号:2017-005
证券代码:831342 证券简称: 大元广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无锡市大元广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9日,无锡市大元广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锡市大元广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在册股东是否有优先认购权,除参与本次认购的在册股东以外的公司在册股东已签署相关声明,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二) 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为 2017年3月6日。
(三) 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为一名在册股东,《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在册股东是否有优先认购权,公司其他在册股东已签署相关声明,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
在册股东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 认购股数 认购金额 认购方式
(万股) (万元)
1 上海善有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 1,000 1,000 现金
(有限合伙)
合计 1000 1000
二、 认购程序
(一)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3月15日10:00
2、缴款终止日:2017年4月15日17:00
(二)认购程序:
1、认购对象须在2017年4月15日前(含当日),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银行账户。超过缴款截止日,认购资金未足额到账的,视为放弃认购。
2、2017年4月15日前(含当日),认购人按照本公告的联系方式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公司,或者原件扫描后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人邮箱,同时电话确认。如果通过网上银行转账,需将网上银行的转账汇款电子回单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人邮箱,同时电话确认(公司指定联系人员、传 真号以及电子邮箱地址详见本公告“五、联系方式”)。
(三) 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前(含当日)确定认购人认
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四)其他相关事项
提出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应于缴纳认购款前提供投资者适当性的证明材料,以便公司做出投资者适当性判断。其中,私募股权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还需提供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备案程序的证明文件;投资者未能按期如实提供上述投资者适当性证明材料的本次认购无效。
三、 缴款账户
户名:无锡市大元广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锡山支行
账号:322000650018108020177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需要严
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金额必须以股东认购数量所需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元。认购资金=1元/股*认购数量。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入资指定账户,且汇 款用途注明“投资款”字样。
四、 其他注意事项
(一)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方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二)对于收到认购方的汇款底单,但未到银行出具的汇款到账入账单的,公司将与银行、认购方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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