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广盛: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大元广盛资讯
2016-04-15 17:47: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04-15

证券代码:831342 证券简称:大元广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无锡市大元广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 5 月6 日9:00

结束时间:2016年 5月 6日 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年 5月 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 2016年 4月 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 2016年 4月 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 2016年 4月 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 2016年 4月 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审议《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 2016年 4月 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16年 4月 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16年 4月 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审议《关于 201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16年 4月 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上海善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16年 4月 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16年 4月 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