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5
公告编号:2019-002
证券代码:831335 证券简称:ST时空客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6年6月3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6年6月3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海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1: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薛希山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2:王恩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公告编号:2019-002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详见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空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披露日期:2016年6月17日,公告编号:2016-067)、《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披露日期:2016年8月29日,公告编号:2016-099)、《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披露日期:2016年12月27日,公告编号:2016-159)、《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披露日期:2017年2月14日,公告编号:2017-026)、《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披露日期:2017年10月12日,公告编号:2017-160)。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责令被执行人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恩权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江海英欠款本金人民币4,030,000元,案件受理费44,072元,执行费42,700元及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9年1月24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2018>辽0213执恢403号之二),裁定结果如下:
1、将被执行人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座落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就圣洁11号1单元4层4号房产作价6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江海英抵偿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恩权应支付江海英的借款60万元。大连市甘井子区久胜街11号1单元4层4号房屋的所有权(含该房屋所在的国土使用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江海英时起转移;
2、申请执行人江海英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对上述裁定无异议
公告编号:2019-002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减少公司债务以及固定资产,公司将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18>辽0213执恢403号之二)
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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