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5
证券代码:831335 证券简称:ST时空客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8年5月18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二、有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关睿超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无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4.其他信息:无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薛希山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4.其他信息:无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无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无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4.其他信息:无
(四)基本案情:
原告于2014年8月1日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劳动
合同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由于被告
拖欠原告工资(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时间长达3个月,影
响原告正常生活,所以原告于2016年8月30日解除劳动关系,截
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仍未支付拖欠工资。
为此,2018年4月20日,原告就被告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事
项向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诉讼请求:
1、被告支付原告 2016年 4 月至 2016年 6 月工资人民币
21,513.85元。
2、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4,000元,1、2项合计
35,513.85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无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并积极主张和维护自身利益。
(二)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财务的影响,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传票》;
(二)关睿超《民事起诉状》;
(三)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
(四)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时空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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