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奥科技: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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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16: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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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1331 证券简称:华奥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湖北华奥安防科技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湖北华奥安防科技运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
审计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出
具了“永证审字(2023)第 146141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出具保留意见的说明: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持续经营”所述,贵公司
已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并说明公司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二、
2 所述,贵公司《重整计划》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经湖北
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贵公司进入《重整计划》

公告编号:2023-007

执行阶段。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作出(2020)鄂 01 破 20 号之八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贵公
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但重整计
划后续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管理层未能充分披露消除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

2、如财务报表附注 4、其他应收款, 附注五 19、股
本,附注五 20、资本公积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重整投资人 5,300.00 万元投资款尚未出资。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重整投资人于 2021 年 12 月支付投资款
1,000.00 万元、2022 年 1 月至 3 月共支付投资款 1,000.00
万元、2023 年 1 月至 2 月共支付投资款 2,000.00 万元,尚
余投资款 3,300.00 万元应在 2023 年 6 月 24 日之前到账,
全部用于公司偿债。公司为了反映整体出资偿债事项,将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到账的投资款 5,300.00 万元在其
他应收款列示,我们认为尚未到账的投资款系承诺事项,在未实际出资时不宜确认为一项资产。

上述构成 2022 年审计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
见的基础。

针对审计报告对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提示的事项,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做出应对,具体如下:

1.积极配合投资人,尽快完成重整后续相关事宜;

2.利用公司沉淀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新基础建设项目;

公告编号:2023-007

3.利用现有业务资源储备及公司多年经验,积极走向市场,重塑公司业务平台。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以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

湖北华奥安防科技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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