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第五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的有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辅导机构”)接受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并获得受理。2019 年 1 月 12 日,安信证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
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提交了深科达的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19年4月12日,安信证券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深科达的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2019 年 7 月 12 日,安信证券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深科达的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
报告,2019 年 10 月 11 日,安信证券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深科达的第四期辅导
工作进展报告。
安信证券结合实际情况对深科达进行了第五期辅导,现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期辅导经过
安信证券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与深科达签署了《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接受深科达的委托作为其辅导机构。
2018 年 10 月 12 日,安信证券向贵局报送了深科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
登记材料,并于当日获得贵局的受理。2019 年 1 月 12 日,安信证券向深圳证监
局提交了深科达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19 年 4 月 12 日,安信证券向深圳
证监局提交了深科达的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19 年 7 月 12 日,安信证券
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深科达的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19 年 10 月 11 日,
安信证券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深科达的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本期辅导时间
为 2019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 月 12 日(以下简称“辅导期”)。辅导期内,
安信证券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商律师”或“律师”)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或“会计师”)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结合深科达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个人问答、专业咨询、督促整改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辅导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二)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及辅导人员情况
1、辅导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辅导工作小组及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本辅导期内,安信证券的辅导工作小组由韩志广、闫佳琳、赵跃、刘仁贵、沙春选、邹静姝等 6 人组成,韩志广任组长。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保荐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辅导资格。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在辅导期内无变动。
3、其他参与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
在辅导过程中,安信证券邀请华商律师、大华会所的专业人士参与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根据《保荐办法》,接受辅导的人员应包括深科达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深科达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类别
黄奕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肖演加 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
黄奕奋 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
张新明 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黄楚亮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前海菲洋智远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启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郑建雄 董事
李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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