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1311 证券简称:博安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反应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议案的提议、决策程序均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考虑目前经济形势,结合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份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相关议案的提议、决策程序均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2
三、《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已为公司提供 2 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且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预计客观、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杜永安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情形,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臧红文、张帆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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