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1311 证券简称:博安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和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编报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 2021 和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调整及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1.根据收入确认原则,按照验收文件、交工验收证书、结算单等文件确认的时间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账款等报表项目进行调整;根据租赁期对租赁收入进行调整。
2.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时调整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及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等报表项目。
3.参照合同金额的历史核减比率,计提已实现收入的预计核减金额,对营业收入和预计负债进行调整。
4.期间费用跨期调整、成本费用性质分类调整,调整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等报表项目。
5.将计入研发费用的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调整至存货,将研发过程中辅助人员的薪酬按照投入工时占比进行调整;上述事项调整研发费用、存货、营业
成本、销售费用等报表项目。
6.更正其他事项
(1)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商业汇票调整,调整应收票据、其他流动负债等报表项目;
(2)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销售合同,调整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财务费用等报表项目;
(3)根据款项性质进行重分类,调整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应收账款与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预付款项与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与应交税费等报表项目;
(4)对于供应商注销和长期挂账等无需支付的往来款项,调整营业外收入、应付账款等报表项目;
(5)根据前述更正事项,重新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调整应交税费、递延所得资产等报表项目;
(6)根据前述更正事项,调整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
(7)合并层面对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所得税费用、未分配利润等报表项目;
(8)根据前述更正事项,对差错更正期间现金流资金性质同步调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信息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3]251Z0116 号),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 2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10%。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
明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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