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博科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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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16: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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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8


证券代码:831308 证券简称:华博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华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
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2)。
二、 本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情况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等议案。在《2020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议案中,关联董事黄勤辉、KONGJIN 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020 年 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公司就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了公示
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届满,挂牌公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2、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2020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建立起了公司、股东与管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管理团队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于 9 月 18 日起在公司连续公示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未提出异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等议案。
(二) 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调整情况

1、第一次定向回购并注销

2021 年度,原股权激励对象刘必渠、徐展鹏先后辞去公司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2020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约定,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刘必渠、徐展鹏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00 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 3.6 元/股,因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实施了一次权益分派,故根据
现金分红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3.20 元/股。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向回购股份方案》。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于 2021 年12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0,000股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续。


2、2020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2021 年 12 月 11 日后,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计划全部
份额的 40%。业绩考核目标为以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15%,公司 2021 年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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