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现将 2023 年度对中兴华事务所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已连续 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上会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上会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鉴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经公司与上会事务所友好协商,公司改聘中兴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上会事务所及中兴华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资格审查
在选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兴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12-01 次会议,对聘
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进行了审议,同意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1、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们进行了审前沟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交流;
2、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且针对中兴华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3、公司 2024-04-01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