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通讯: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海希通讯资讯
2024-04-18 18:48:3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签署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海希储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希储能(山东)”)拟与山东兴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兴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138,919,719.58 元。山东兴星将承担海希 5GWh 新型储能系统和浸没式模组PACK、储能组件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
(二) 审批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签订建设工程施
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该议案以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表
决通过。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签订建设工程施
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该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表
决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同对手方情况

名称:山东兴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五四路西段锦绣城 13 号楼13-010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 年 2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付爱蒙

实际控制人:杨雷生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3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弱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门窗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亮化工程、市政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公路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材料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兴星与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公司。三、 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概况:

工程名称:海希 5GWh 新型储能系统和浸没式模组 PACK、储能组件制造基
地(一期)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山东菏泽鲁西新区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

发包人:海希储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承包人:山东兴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范围:施工图纸招标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池塘及河浜清淤泥、地基处理、基坑土方开挖外运、基槽内外回填土运输及回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对甲分包工程(通风、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电梯等)进行的相关预留预埋及穿电线工作;总承包对业主指定分包、独立分包以及甲供材料、设备提供管理、配合及保管服务;业主委托总承包商实施的变更洽商以及图纸范围外的
工作。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487 日历天。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的书面实际开工通知单为准,竣工日期以业主签批的竣工报告为准。

3、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措施费包干的方式(措施费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进行调整)。暂定总价人民币 138,919,719.58 元(不含税价:127,449,284.02 元,增值税:11,470,435.56 元,税率 9%)。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应按照新税率进行重新计算含税价,但合同中不含税价部分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税率调整时间与国家政策调整时间一致。

4、合同付款

(1)预付款:本合同无预付款。

(2)进度款:本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按各流水段工程节点分别支付)。

(3)措施项目费: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同期支付。累计支付至 75%时停止支付,剩余的措施项目费待竣工结算后同分部分项工程费一起支付。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因在对应甲分包工程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同期支付,支付比例同分部分项工程支付比例。

(5)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金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 3%。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旨在推进公司储能设备项目的工程建设、支持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储能设备起到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