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天下: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飞扬天下资讯
2017-11-15 18:20:5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1-15

公告编号:2017-062



证券代码:831302 证券简称:飞扬天下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北京飞扬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扬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公司现有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崔凯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300万元贷款



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为增强流动资金,满足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或协议为准。本次贷款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 公告编号:2017-062



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公司提供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崔凯和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冷公民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贷款提供反担保。



2. 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崔凯、冷公民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根据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办法》第七条银行借款: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情况下,年度新增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30%的银行借款事项,由董事会决定;超过该额度以外的新增银行借款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发生除银行以外的向其他金融机构等第三方借款进行债务融资事项的审批权限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飞扬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