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照明: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摘牌金照资讯
2020-09-28 15: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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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28


公告编号:2020048

证券代码:831290 证券简称:金达照明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庾健航持有公司股份 33,109,2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37.5418%。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24,831,9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8,277,3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3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
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庾健昆持有公司股份 12,173,6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13.8034%。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9,130,2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043,4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3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
司法冻结登记。


公告编号:2020048

(二) 发生本次司法冻结的原因

苏州荣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与庾健航、庾健昆合同纠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依法冻结了
庾健航持有的公司股权 24,572,304 股以及庾健昆持有公司股份3,043,400股,冻结时间2019年4月25日起至 2022年4月24日止。后因实际控制人与对方积极沟通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次司法冻于2019年12月30日解除。本次司法冻结因和解协议没有及时履行,遂苏州荣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股份冻结。
(三)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止目前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实际控制人己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尽快妥善解决本次纠纷,解除司法冻结股份情况。

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 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庾健航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0048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3,109,200、37.54%
股份限售情况:24,831,900、28.16%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3,109,200、37.54%
曾经股权司法冻结情况(如适用)

苏州荣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与庾健航、庾健昆合同纠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依法冻结了
庾健航持有的公司股权 24,572,304 股,冻结时间 2019 年 4 月 25 日
起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止。后因实际控制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达成
了和解协议,该次司法冻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解除

股东姓名(名称):庾健昆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如有):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2,173,600、13.8034%
股份限售情况:9,130,200、10.3525%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2,173,600、13.8034%
曾经股权司法冻结情况(如适用)

苏州荣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与庾健航、庾健昆合同纠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依法冻结了
庾健昆持有公司股份 3,043,400 股,冻结时间 2019 年 4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止。后因实控制人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达成了和

公告编号:2020048

解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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