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天合:公司章程
同力天合资讯
2022-06-23 15: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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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23

同力天合(北京)管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二年六月


同力天合(北京)管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公司名称:同力天合(北京)管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园盈路 7 号 A 座 428-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3037.65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的利益与需求为本,规范运作、持续创新、稳健发展。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主研发后的产品;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凭证。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公司股份总数:3037.65 万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及占股本总额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额(万股) 出资方式

1 闫平 150 净资产

2 姜宏 150 净资产


3 齐睿 50 净资产

4 北京同力天成投 150 净资产

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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