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8
公告编号:2020-037
证券代码:831271 证券简称:燎原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工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屠瑛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如有):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适用于非关联董事
公告编号:2020-037
不足半数的情形)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2021 年全年与关联方徐州天正医药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与关联方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宁波联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杭州新诺华医药有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等预计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3000 万元。
详见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3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 4 名董事(屠瑛、曹倩、孙艳、樊芝燕)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定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30 时在工厂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0-037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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