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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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17-012
证券代码: 831260 证券简称:东方碾磨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金斌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 宁国
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4)。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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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 议案内容: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 2017〕 15 号)之规定,公司
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于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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