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3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31260 证券简称:东方碾磨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
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2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
0.45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
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
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
月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31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公告编号:2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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