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31260 证券简称:东方碾磨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金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比例为100%。
2、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比例为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比例为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
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3,069.7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54,306.98元,
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9,178,248.35元,扣减2015年度已分配利润1,440,000.00
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0,027,011.12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要及给予股东适当回报,拟实施以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0.50元,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560,000元(含税)。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比例为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比例为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比例为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比例为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比例为1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17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不超过4,000万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比例为100%。
10、审议了《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7年向关联方购买铬铁、锰铁、增碳剂等原材料及包装物,金
额不超过6,220万元,预计2017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交易金额不超过2万元,预
计关联方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不超过4,000万
元。
关联董事赵金斌、温海清、赵东凯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
勤勉尽责,公司续聘其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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