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公告编号:2017-004
证券代码:831260 证券简称:东方碾磨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于预计2017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人 法定代表人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预计总额
(万元)
采购铬铁、锰铁、增 5,100
宁国市三水贸易 公司股东赵金斌、 碳剂等原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 温海清 温海清投资的公司
出租房屋 1
采购铬铁、锰铁、增 1000
宁国市万源贸易 公司股东赵金斌、 碳剂等原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 温海清 温海清投资的公司
出租房屋 1
宁国市梅林电器 公司股东温海清的
附件厂 庞卫玲 配偶庞卫玲投资的 采购编织袋 120
公司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 为本公司及所属子
赵金斌及其配偶 - 人 公司银行借款提供 4000
连带责任保证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4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审议了《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关联方为公司进行担保是无偿的,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出租房屋是自愿平等的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进行的,本次交易没有利益转移,本次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四、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
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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