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3
公告编号:2016-031
证券代码:831260 证券简称:东方碾磨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1300万元;向徽商银行宁国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8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金斌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赵东凯先生为公司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3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金斌及关联方宁国市三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向徽商银行宁国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赵金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东凯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此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宁国市三水贸易有限责任公
公告编号:2016-031
司为公司股东赵金斌、温海清投资的企业,属于公司关联企业,此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安徽省宁国市西津办
赵金斌 自然人 -
事处柏枝巷47号
安徽省宁国市西津办
赵东凯 自然人 -
事处柏枝巷47号
宁国市三水贸易有限责 宁国市宁阳西路47号 有限责任公司 温海清
任公司
(二)关联关系
赵金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赵东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金斌之子、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宁国市三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东赵金斌、温海清投资的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1300万元,向徽商银行宁国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800万元,期限均为 1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金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赵东凯先生为公司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
公告编号:2016-031
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金斌及宁国市三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向徽商银行宁国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赵金斌、赵东凯及宁国市三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需要另外支付任何费用,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方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可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筹资,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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