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8
公告编号:2023-107
证券代码:831255 证券简称:佳和电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8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雪钢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沈黎渊、李健、刘建裕和郑超一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如有)。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编制的 2023 年 1-6 月的财务
公告编号:2023-107
报表出具了天健审[2023]9286 号《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3-1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健、刘建裕和郑超一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健、刘建裕和郑超一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107
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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