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25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31253 证券简称:东进农牧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受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进农牧”)下属控股公司大余
东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余食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余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 65,000,000 元,贷款期限为 4 年,并以大余食品的“大余县 80 万头生猪屠宰及深加工项目”在建工程及
土地向农行作抵押,用于抵押的在建工程包括综合楼、门卫室、屠宰综合加工
车间屠宰工段、屠宰综合加工车间冷却分割工段、屠宰综合加工车间冻结冷藏
工段、设备房、污水处理站等建筑面积共 34,626.39 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面积为 42,156.08 平方米。
二、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6 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所属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及担保与抵押事项的议案》,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9)。大余食品本次贷款以及抵押均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再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抵押的必要性及影响
公告编号:2022-016
上述抵押贷款,用于大余食品“大余县 80 万头生猪屠宰及深加工项目”建设。大余食品建成投产后,为公司将来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本次抵押贷款是合理的、必要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
《不动产登记证明》
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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