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17
证券代码:831250 证券简称:维涅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维涅斯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5年5月6日10时
结束时间:2015年5月6日12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预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请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
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 2015年5月5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长兴县李家巷工业集中区。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建英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李家巷工业集中区
电话:0572-6606788
传真:0572-6635966
邮箱:526987098@qq.com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维涅斯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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