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涅斯: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补发公告(补发)
维涅斯资讯
2015-03-20 15: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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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3-20

   公告编号:2015-004

证券代码:831250 证券简称:维涅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浙江维涅斯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维涅斯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坤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公告编号:2015-004

1.议案内容

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姓名:-

结论性意见:无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维涅斯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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