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1
公告编号:2020-100
证券代码:831243 证券简称:晓鸣农牧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先股赎回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产业引导基金”)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签署了
《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发行优先股认购协议》(以下简称“优先股认购协议”),宁夏产业引导基金认购公司发行的 29 万股优先股(证券简称:晓鸣优 1;证券代码:820027),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固定股息率为 4.35%/年。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在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优先股发行情况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及《优先股认购协议》之“5.2.4 发生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一次性赎回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票:(1)甲方决定进行 A 股首次公开发行;(2)„„”的相关约定,触发提前一次性赎回本次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股份的情形,因此公司拟提前赎回全部优先股并申请注销。
二、本次优先股赎回事宜提示
(一)证券简称:晓鸣优 1
(二)证券代码:820027
(三)赎回规模:
本次赎回公司全部已发行的优先股股票 290,000 股,票面金额合计2,900.00万元人民币。
(四)赎回价格:
公告编号:2020-100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
=总价款/赎回数量=29,956,637.50/290,000=103.30 元/股。
(五)赎回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29 日
(六)支付赎回款项日(T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
(七)付款时间及方法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100
元/股)和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持有期间的固定股息。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支付。
(八)赎回程序:本次赎回优先股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本次优先股赎回相关事宜。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14 日,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全部优先股并申请注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9 月 1 日,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全部优先股并申请注销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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