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9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1243 证券简称:晓鸣农牧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公告编号:2021-012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
之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因此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
更将影响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和 2021 年度损益,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报表。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12
(二)《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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