祺景光电:要约回购股份方案(更正后)
祺景光电资讯
2021-09-06 16:50:5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9-06


证券代码:831240 证券简称:祺景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回购股份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了促进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更好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回购”)。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要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以及基于股东自愿原则,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

在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设立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采用要约回购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此次回购股份面向全体股东,不存在潜在回购对象,也未与特定股东就回购股份事宜进行事先沟通,亦不存在回购导致“明股实债”的情况。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 4.32 元/股,符合《实施细则》里规定的要约回购应当以固定价格实施的规定。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如下:

1、公司前次股票发行价格

公司自挂牌以来未实施过股票发行,不存在前次股票发行价格。

2、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目前,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方式(原为协议转让方式),股票交易
并不活跃,价格公允性不强。自 2014 年 10 月 31 日挂牌以来,公司仅 11 个交易
日存在交易,绝大部分交易日不存在交易。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为1128元,交易总股数为200股,交易均价为5.64元/股,高于拟回购价格 4.32 元/股。

3、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50
元/股。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为 1.44 元/股。

4、同行业可比或可参考公司价格

按照本次回购价格 4.32 元/股,对应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1.44
元/股,在本次回购实施后,公司市净率为 3 倍。

公司主营业务为 LED 照明合同能源管理;城市照明工程的项目、中央新风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与服务。公司现阶段收入主要来源为 LED 照明产品合同能源管理。

根据新三板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751 技术推广服务-M7514 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隶属于该分类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共有 60 家。相关
的企业中有从事节能方面的合同能源管理,如建筑节能、工业专用设备节能等,
但未发现主要经营照明产品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

根据 WIND 金融终端数据信息,新三板中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行业企业市净
率均值为 5.55,在 0.13 至 88.50 的区间范围内。市净率的测算参考了相关企业截
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最新收盘价、2020 年年度报告每股净资产数据,并剔除了
无收盘价、每股净资产为负值的企业。经测算,本次回购实施后,公司的市净率未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处于行业波动区间范围内。

因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高,故本次定价主要参考 A 股中的同行业可比上市
企业相关数据。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中隶属于该分类的企业共有 53 家。
隶属于该分类的企业中有部分企业,如延华智能(002178)、启迪设计
(300500)、中衡设计(603017)、中材节能(60312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