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米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点米科技资讯
2023-04-27 16:20:1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1235 证券简称:点米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点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0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235 点米科技 2023 年 5 月 15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大道 1 号新城总部大厦 A 座 22 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蒋忠永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蒋忠永先生继续担任
蒋忠永先生符合任职条件,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提名朱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朱雷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朱雷先生符合任职条件,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提名张人卓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张人卓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核查,张人卓先生符合任职条件,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提名李加桥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李加桥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核查,李加桥先生符合任职条件,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提名周辛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周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核查,周辛先生符合任职条件,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提名马啸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马啸然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核查,马啸然先生符合任职条件,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七)审议《关于提名王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王娟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核查,王娟女士符合任职条件,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八)审议《关于提名江海军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江海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江海军先生符合任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