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阳环保: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对""陈晓铖"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聚阳环保资讯
2019-07-05 16:37:4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7-05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1221 证券简称:聚阳环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对“陈晓铖”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自

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陈晓铖”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7月4日

生效日期:2019年7月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陈晓铖,男,1981年11月出生,陈晓铖为公司股东。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要求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监管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陈晓铖”账户(股东代码:0155256747)在交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聚阳环保”(证券代码:831221)的过程中存在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行为,严重影响股票成交价,并且与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进行反向交易,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编号:2019-016

上述行为违反了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则第一百一十五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决定对陈晓铖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为属于股东个人自愿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为属于股东个人自愿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组织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对“陈晓铖”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