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阳环保:关于确认2016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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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0 20: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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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0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1221 证券简称:聚阳环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6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交易标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建强、黄利娟夫妇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沈建强、黄利娟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沈建强、黄利娟控制的公司。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相关事项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请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建强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7-006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黄利娟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民 - -



生路88号



沈建强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民 - -



生路88号



(二)关联关系



沈建强、黄利娟夫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沈建强、黄利娟控制的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从交通银行贷款200万元,由公司实际



控制人沈建强为公司该笔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从中国银行贷款100万元,由公司实际



控制人沈建强、黄利娟为公司该笔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从苏州银行贷款100万元,由公司实际



控制人沈建强、黄利娟为公司该笔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资金交易,关联方为公司担保不收取费用,公司为受益方。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该三笔银行贷款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17-006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苏州聚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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