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5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831218 证券简称:成丰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3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4人(董事刘晓荣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由董事长丁生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同意与关联方签署长期采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2.议案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董事中,丁生国、杨丽娟、丁晓龙均与本议案所涉事项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对本议案行使表决权,从而导致就本议案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因此,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丁生国、杨丽娟、丁晓龙回避表决。
(二)《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17-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夏成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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